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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神:万仙阵中我为尊
半岸蒲 著
来源:fanqie 主角: 洪锦,邓九公 时间:2026-07-27 22:00:40
小说介绍
《封神:万仙阵中我为尊》内容精彩,“半岸蒲”写作功底很厉害,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,洪锦邓九公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,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,《封神:万仙阵中我为尊》内容概括:洪锦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“来将何人?报上姓名!吾乃三山关邓总兵麾下先行官洪锦是也,今奉将令,特来取鄂顺头颅!你一无名下将,何不珍惜姓命?且回大营,叫鄂顺出来授首!”洪锦一身甲胄,身跨战马,手中偃月刀倒拖,面色睥睨。“竖子安敢欺我!”对面那人勃然作色,舞刀拍马,直取洪锦。,挥舞偃月刀,拍马迎上。,你来我往,数十回合部不分胜负,洪锦看拿不...
第1章
洪锦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“来将何人?报上姓名!吾乃三山关邓总兵麾下先行官洪锦是也,今奉将令,特来取鄂顺头颅!你一无名下将,何不珍惜姓命?且回大营,叫鄂顺出来授首!”洪锦一身甲胄,身跨战马,手中偃月刀倒拖,面色睥睨。“竖子安敢欺我!”对面那人勃然作色,舞刀拍马,直取洪锦。,挥舞偃月刀,拍马迎上。,你来我往,数十回合部不分胜负,洪锦看拿不下他,装作力竭,卖个破绽,却马驻步,取出一皂旗往地上一扎,那旗子化作一处门户,洪锦当即拍马进入旗门,身形便消失不见。,只当洪锦气力不支,想要逃跑,当下大喜:“合该我今日建功!”当下急拍战马,便要冲进旗门,只是他看不见洪锦,洪锦却能看到他,刚到旗门处,便被洪锦一刀砍了。,显出身形。挑起兜鍪,耀武耀威,直让鄂顺出来受死。。,急忙挂了免**。“好好好!”洪锦得胜回营,拜见主帅,邓九公大喜道:“我虽知你曾在仙山修行,但却不知你竟有如此本领,初上阵就能斩杀大将,真是少年英雄,本将立即为你请功。今晚设宴,一则为你接风洗尘,二为你庆贺功绩!”。,洪锦便前往邓九公为他安排的住处。刚一闭门,他便迫不及待地心神一动,打开了藏于意识中的系统面板——这是他被师傅赶下山的时候,突然觉醒的机缘,只是一直未曾有机会仔细探究,今日斩杀敌将,竟意外触发了异常。:洪锦:炼气士(练神返虚)
本命神通:旗门遁
法术:五行遁术
宝物:无
坐骑:鲸龙(水)五花马
兵器:偃月刀
人物卡:无
劫气:渡劫——斩杀林善(可在林善神通、修行、宝物、坐骑中随即抽取一项)
可抽取次数:1
“我下山之后,一路上也杀了不少剪径的**,只有这林善才触发了所谓的劫气,看来这人虽然只是凡人,并非修士,倒也有不同寻常之处!”洪锦低头沉思。
心绪电转之间,洪锦点击了抽取,系统氤氲片刻,跳出一条提示:“已抽取完成:获得林善膂力,是否使用?”(可设定自动使用、自动抽取)
洪锦挑了挑眉,细思片刻,设定了自动抽取,不自动使用,这才点了散发着温润光泽的‘使用’二字。
一股热流自泥丸宫涌出,在四肢百骸缓缓流动,身体仿佛浸泡在灵泉里,浑身的疲惫消失一空,身体在此刻极度放松,像是失去所有力气一般,片刻方息。
细细感受一番,只觉得身体健壮,肌肉紧实不少。洪锦走到院子,取出自己的偃月刀,只觉的这武器似乎凭空轻了几分,站定身子,舞了一套刀,刀法行云流水,收发自如。但是肌肉并无酸痛之感,这才恍然自身力道的确大了不少。
“我原来是受了师命,要投奔闻太师去的,不曾想误到了三山关,想原著里洪锦也曾是三山关的总兵,封神榜上有名人,机缘巧合到了这里,恐怕其中另有缘法。不过既来之则安之,在这里也能变强,未必要去寻闻太师。”
按照邓九公所说,闻仲现在还在北海伏魔呢,那么,此时西岐大战未启,但是北海怕是快平定了。自己现在去北海,等自己到了,说不定闻太师就要得胜回朝了,反倒白费功夫。还不如在这里等,利用系统积蓄实力,等闻太师攻打西岐时自己再去投效。
自己也是应劫之人,躲是躲不过去的,只能走一步看一步,利用系统看能不能搏个活命之机。
待到月轮挂梢,邓九公请人让洪锦赴宴。
总兵府灯火通明,洪锦刚到门口,便有人迎了出来,身材健硕,面容俊秀:“可是洪将军当面?”
“不敢!正是洪锦。”洪锦急忙还礼,他虽然立功,此时却还是白身,当不起将军之称。
“小弟邓秀,奉家父之名,在此迎接将军。”邓秀笑了起来,一把把住洪锦手腕,向府内扯去:“将军阵斩大将,立下不世之功,我父已为将军请功,只待公文回来而已,如何当不得将军之称?”
洪锦急忙谦逊,不敢托大,邓九公虽然只是凡人武将,但确是武力顶天的那种,能顶着黄飞虎和哪吒二人打的有来有回,真打起来,自己还真不是对手;何况人家还有个女儿邓婵玉,一手五光石,原著里不仅打伤开了旗门遁的自己,也打伤了哪吒,他如何敢托大?
一入府邸,邓九公便从主位站起,伸手虚指,朗声道:“来来来!我与诸位介绍,这便是今日斩了林善的洪锦,初到军中,便立下大功。今日摆下酒宴,为洪将军庆贺功绩。”
洪锦急忙谦逊。
邓九公却懒得与他拉扯。
指着坐在右下首的一人为洪锦介绍道:“这是我军中副将:太鸾!不仅熟读兵书,通天文、识地理,更有万夫不当之勇。”
洪锦急忙看去,见此人面如活蟹,颌下黄须,气度沉稳,不怒自威,急忙拱手,太鸾自是起身回礼。
“这位乃是军中的救应使赵升,与你一般,都曾随仙人修行,善吞吐火焰,沾之成灰。”此人身材雄壮,肤色黝黑,见洪锦看来,急忙拱手,洪锦急忙回礼,心下暗道:“这大概是个老实人,日后有事倒是可以从他这入手。”。
“这位也是救应使,名叫孙焰红,和赵升乃是同门的师兄弟。”
洪锦看去,此人面色微红,面容粗狂,见洪锦看来,大咧咧的行了一礼:“今日洪兄斩了那林善,可算给我出了一口恶气,这人武艺不俗,又会行军打仗,我们在这跟他斗了些许年,互有胜负,今日洪兄斩了他,明天咱们就大兵压境,擒了鄂顺。”
“侥幸侥幸!”洪锦笑道:“诸位与他斗了许多年,早已知根知底,我初来乍到,他不知我有何本事,又小觑于我,这才损命。”
邓九公又指向左下第二位的女子,语气温柔:“这是我的女儿,唤作婵玉,善发飞石,多有功绩。”
洪锦见礼,邓婵玉肤色细嫩,身段窈窕,落落大方:“祝贺洪兄立此大功,那林善乃是鄂顺的心腹,今日洪兄斩了他,可谓断其一臂。”
“侥幸侥幸!”
“这是我儿邓秀!”邓九公指着邓秀道:“你应当已经认识了,我便不多说。”
邓九公让洪锦在左上首坐了,看洪锦有意推脱:“今日为你庆功,自然是你来坐。”
邓秀在邓婵玉下首坐了,笑道:“洪兄也是仙山修行的弟子,何必在意这俗世的繁文缛节?”
洪锦这才坐定,邓九公转回主位,举杯道:“诸位,饮胜!”
众人齐声相和,一饮而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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