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捡到失忆魔尊后被宠疯了

捡到失忆魔尊后被宠疯了

帝王孤路不负苍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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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幻奇幻小说《捡到失忆魔尊后被宠疯了》中的主人公是主角牧知遥廖七,编写本书的大神叫做“帝王孤路不负苍生”。更多精彩阅读:赊刀人进东都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旁人都嫌那儿晒。,一条长腿搁在对面的空椅上,半张脸埋在臂弯里,像是睡着了。日光穿过半卷的竹帘落在他身上,把那件洗得泛白的墨青长衫晒出淡淡的灰蓝。腰间挂着的小铜铃随呼吸微晃,发出细碎的、几乎听不见的声响。,伙计端着托盘穿来穿去,说书先生拍醒木拍得啪啪响,讲的是东都近日的新鲜事——什么城东王家的少爷大半夜...

来源:fanqie   主角: 牧知遥,廖七   时间:2026-07-29 16:01:49

小说介绍

金牌作家“帝王孤路不负苍生”的优质好文,《捡到失忆魔尊后被宠疯了》火爆上线啦,小说主人公牧知遥廖七,人物性格特点鲜明,剧情走向顺应人心,作品介绍:赊刀人进东都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旁人都嫌那儿晒。,一条长腿搁在对面的空椅上,半张脸埋在臂弯里,像是睡着了。日光穿过半卷的竹帘落在他身上,把那件洗得泛白的墨青长衫晒出淡淡的灰蓝。腰间挂着的小铜铃随呼吸微晃,发出细碎的、几乎听不见的声响。,伙计端着托盘穿来穿去,说书先生拍醒木拍得啪啪响,讲的是东都近日的新鲜事——什么城东王家的少爷大半夜...

第1章

赊刀人进东都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旁人都嫌那儿晒。,一条长腿搁在对面的空椅上,半张脸埋在臂弯里,像是睡着了。日光穿过半卷的竹帘落在他身上,把那件洗得泛白的墨青长衫晒出淡淡的灰蓝。腰间挂着的小铜铃随呼吸微晃,发出细碎的、几乎听不见的声响。,伙计端着托盘穿来穿去,说书先生拍醒木拍得啪啪响,讲的是东都近日的新鲜事——什么城东王家的少爷大半夜在街上游荡,见了亲爹亲妈跟见了陌生人一样,眼睛空洞洞的,话也不会说了,活脱脱一个行尸走肉。"……那王家请了多少大夫,花了多少银子,愣是没人瞧得出毛病!列位看官,你们说邪不邪——"。。。从进东都城门的那一刻起,他就没真正放松过。但他这个人有个毛病——越是心里绷着弦,面上越要装得散漫。。"你记住,刀没出鞘的时候,得让所有人觉得你没带刀。",削得皮不断,薄到透光。然后把苹果递给他,刀往腰后一别,又变回那个邋遢的中年酒鬼。。,不快不慢,是个习惯走路不发声但刻意放重了脚步的人——这说明对方不想惊着他,但本身身手不差。。,拍了拍他肩膀。,露出一双被阳光浸成透明琥珀色的眼睛,眼尾微挑。
"……干嘛?"尾音拖得老长。
来人是个三十出头的汉子,穿着普通的灰布短褂,一张脸方方正正的,右手食指和中指上有常年握刀留下的老茧。他把一封信拍在桌上。
牧知遥瞥了一眼封口上的火漆纹样。
那纹样他认识。是东都地下消息行"听风楼"的专用封印,三道交叉的弧线,像三把交错的钥匙。
他散漫的眉眼忽然定了一瞬——极短。
下一秒他又笑了,伸了个懒腰,铜铃轻响。
"行——吧。"
他把腿收回来,站起身。一百八十六的个子从逆光里展开,影子长长地拖过半间茶馆。
方脸汉子打量了他一眼,皱了皱眉。大概是觉得这人也太年轻了,跟传说中那个"赊刀人"对不上号。
"你就是赊刀人?"
"嗯——"
"听说你办事不收定金?"
"不收。"牧知遥拆开信封,抽出里头的纸,一目十行地扫了一遍,"日后再算。"
方脸汉子明显犹豫了一下:"日后怎么算?"
"到时候你就知道了。"牧知遥把纸折好塞进袖子里,对着他笑了笑,"放心,又不割你肉。"
方脸汉子被他这个笑弄得不太自在,干咳了一声:"事情都写在信上了,你看着办。三天之内要回音。"
"三天?"牧知遥摸了摸左耳的银环,"急什么,棺材又不会跑。"
方脸汉子脸色一变。
牧知遥已经绕过他往楼梯走了,走了两步又停下来,偏头说了句:"对了,替我跟你们楼主带句话。"
"什么话?"
"就说——赊刀人到东都了,先赊一条消息。我要东都近三个月所有失魂案的卷宗抄本。"
方脸汉子愣住了。
失魂案。
这三个字在东都不算秘密,但也绝不是什么好聊的话题。城东王家少爷只是最新的一桩,往前数三个月,至少还有七八桩类似的事。活人好端端的,一夜之间变成空壳,不认人,不说话,吃喝拉撒都得人伺候。
官府查过,结论是"癔症"。
鬼才信。
"这消息不便宜。"方脸汉子说。
"我什么时候说便宜了?"牧知遥下了楼梯,头也不回,"赊着。"
他走出茶馆的时候,日头正毒。东都的夏天闷热潮湿,街上行人都走得快,恨不得一步蹿进阴凉地。牧知遥倒是不急,沿着长街慢慢走,左手插在袖子里,右手拎着在茶馆顺手买的一包盐水花生。
他一边走一边剥花生,脑子里在想那封信的内容。
信上写的差事不复杂——听风楼有个外地来的线人失联了,最后出现的地点在城西的旧码头。听风楼想让人去摸一摸情况,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。
简单。
但牧知遥在意的不是这桩差事本身,而是听风楼为什么会找上他。
他进东都才三天,住在城南一个巴掌大的客栈里,白天睡觉晚上逛街,按理说没什么人注意到他。但听风楼的信直接送到了他喝茶的地方,说明至少从他进城那天起,就有人在盯着他。
盯着他是谁?
是听风楼自己的例行排查?还是有人特意把他的行踪透给了听风楼?
牧知遥把花生壳丢进路边的沟渠里,眯了眯眼。
算了,想这些没用。该来的总会来。
他拐进一条小巷,巷子两边是密密挤挤的民宅,晾衣绳从这头拉到那头,挂满了被单和衣裳。一个光**的小孩蹲在地上玩泥巴,看见他走过来,仰头瞪着他看。
牧知遥低头看了那小孩一眼,从花生袋子里抓了一把递过去。
小孩伸出满是泥的手接住了,咧嘴一笑,露出豁了两颗的门牙。
牧知遥被那笑逗得嘴角弯了一下,继续往前走。
走出巷子就是城南的客栈了。破旧,便宜,掌柜的是个半聋的老头,从不多问。这种地方最适合他——没人管你是谁,从哪来,到哪去。
他上了二楼,推开自己那间屋的门。
屋里陈设简单得不能再简单,一张床一张桌一把椅子,窗户糊着泛黄的纸,角落里堆着他为数不多的行李——一个旧布包袱和一把用粗布裹着刀鞘的短刀。
牧知遥把花生放在桌上,坐到床边,从袖子里抽出那封信又看了一遍。
然后他翻过纸,对着光照了照。
纸的背面什么都没有。但信纸的纹路里,有几个若有若无的凹痕——是用硬物在另一张纸上写字时留下的压痕,隔着一层印到了这张信纸上。
牧知遥从包袱里摸出一小块木炭,轻轻地在纸背上横着涂抹。
凹痕处不着色,周围的纸面被炭灰覆盖,几个字慢慢显了出来。
"牧——"
"家——"
"余——"
"孽——"
牧知遥的手停了。
木炭被他捏断了一截,碎屑掉在床单上。
他盯着那四个字看了很久。表情没什么变化,但摩挲银环的动作快了一倍。
牧家余孽。
有人知道他是谁。
这封信不只是一桩普通的差事。听风楼——或者听风楼背后的人——在试探他。
牧知遥深吸了一口气,把信纸折起来,塞进贴身的内衬里。
他后仰倒在床上,盯着天花板上那道裂了漆的横梁发呆。
十二年了。
当年的事,他记得不多。火光,喊叫,血腥味,还有一双手把他推出后门——那双手很小,指甲上还沾着白天画的花。
妹妹的手。
"哥哥跑。"
那声音太轻了,轻到在那个满是火焰和崩塌声的夜晚**本不该被听见。但他听见了,而且再也忘不掉。
他跑了。
这件事他这辈子都没法原谅自己。
腰间的铜铃被他压在身下,发出一声闷响。他翻了个身,把脸埋进枕头。
东都。
不管是谁在等他,他都来了。
窗外传来小贩的叫卖声,热闹又遥远。牧知遥闭上眼睛,呼吸慢慢变得平稳。
他真的睡着了。
不是装的。
因为他知道,从明天开始,可能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法安安稳稳地睡一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