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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敢喜欢直男

不敢喜欢直男

树上有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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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徐朗简砚担任主角的都市小说,书名:不敢喜欢直男,本文篇幅长,节奏不快,喜欢的书友放心入,精彩内容:沿海的旧梦(一)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临城。,T恤后背湿透,贴在身上黏腻得难受。,他是第一个到的。,铺床,挂蚊帐,动作机械而熟练。复读那年也是这么过来的,不同的是那时候有人会在下铺不耐烦地踹床板:“简砚你能不能快点,老子困死了。”,但每次等他铺好,那人又会扔上来一包零食。,带着咸腥的潮气。,临海的城市。离那个复读班所在的城市,一千三百...

来源:fanqie   主角: 徐朗,简砚   时间:2026-07-31 22:00:44

小说介绍

都市小说《不敢喜欢直男》,男女主角分别是徐朗简砚,作者“树上有草”创作的一部优秀作品,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佳,剧情简介:沿海的旧梦(一)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临城。,T恤后背湿透,贴在身上黏腻得难受。,他是第一个到的。,铺床,挂蚊帐,动作机械而熟练。复读那年也是这么过来的,不同的是那时候有人会在下铺不耐烦地踹床板:“简砚你能不能快点,老子困死了。”,但每次等他铺好,那人又会扔上来一包零食。,带着咸腥的潮气。,临海的城市。离那个复读班所在的城市,一千三百...

第1章

沿海的旧梦(一)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临城。,T恤后背湿透,贴在身上黏腻得难受。,他是第一个到的。,铺床,挂蚊帐,动作机械而熟练。复读那年也是这么过来的,不同的是那时候有人会在下铺不耐烦地踹床板:“简砚你能不能快点,老子困死了。”,但每次等他铺好,那人又会扔上来一包零食。,带着咸腥的潮气。,临海的城市。离那个复读班所在的城市,一千三百公里。离高中那座小城,一千五百公里。。,终于坐下来。手机屏幕亮着,微信上妈妈问他到没到。他回了个“到了”,然后划掉对话框。,从小和妈妈相依为命。。,复读班的群也沉寂了大半年。他盯着那两个灰色头像看了几秒,退出去,把手机扣在床上。,不想了。,从来不是“不想”就能止住的。,十七岁的夏天却倒灌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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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二分班那年,简砚抱着书包走进陌生的教室,被随机安排到靠窗的位置。
同桌来得晚。
他正低头整理课本,余光里一道身影落座,带进来一阵洗衣粉的清香。
“嗨,很高兴见到你!”
声音不大,温和得像三月化开的溪水。
简砚侧头,看见一张干净的脸。男生戴细框眼镜,笑起来眼睛微微弯起,整个人像被柔光包裹着。
“嗯。”简砚听见自己应了一声,声音有点紧。
后来他知道,这个人叫程屿。
但同桌并没有做太久。两周后班主任重新调了座位,程屿被调到前排,简砚换到了另一边。
他盯着前面那个后脑勺,忽然觉得教室变得很空。
好在程屿的座位不算远。
课间的时候,简砚可以听见他和周围的人聊天。程屿说话永远不急不缓,借橡皮会说“麻烦你”,还回来会说“谢谢你”。偶尔他们又会被分到一起坐——座位轮换制,每个月有两周能挨着。
那两周,简砚的笔记总是记得格外认真,课本上的字迹都端正了几分。
但让简砚彻底沦陷的,是程屿的歌声。
那次是班级活动,被起哄推上台的程屿没推脱,拿起话筒,唱了一首《那些年》。
简砚坐在台下,手里握着矿泉水瓶,忘了拧开。
程屿的声音不算专业,但干净、透亮,像夏天傍晚穿过梧桐叶的日光。他唱歌的时候微微侧着头,碎发遮住一点眉眼,嘴唇贴近话筒的样子被投影在幕布上。
简砚的心脏重重跳了一下。
那种感觉他没办法命名,但清楚它不同于任何一种友谊。
从那以后,他开始找各种理由让程屿唱歌。
“程屿,无聊了,唱一首呗。”
“你昨天哼那个是什么歌?再唱两句。”
程屿好脾气,有求必应。课间趴在桌上休息时,会轻轻哼几句;放学一起走到校门口,也会随口唱一段。
简砚变成了一个“歌词收集者”。
那时候还没有智能手机,他只能把歌词抄在本子上。晚自习回家后,打着查资料的名义偷偷用电脑搜歌词,然后一笔一划抄在笔记本里。
第二天装作不经意地递给程屿:“昨天听到这首歌,觉得挺好听的,你看看。”
程屿接过本子,有时候会说“这歌我听过”,然后直接唱起来。
那一刻,简砚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发光。
本子越抄越厚,一学期下来密密麻麻全是歌词。每一首,都是他不曾说出口的心事。
上课的时候,他开始控制不住地找那个后脑勺。看程屿认真听课的背影,看他偶尔无意识地咬笔帽,看他被点到名时站起来答题的侧脸。阳光从窗外斜**来,落在他身上,整个人都在发光。
简砚看着那道光,魂就飞了。
数学老师点他回答问题,他站起来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“简砚,你到底有没有在听?”
没有人再偷偷把课本推过来,给他指那道题了。他磕磕巴巴答完,坐下后自己翻开课本,手指微微发抖。
睡眠不足加上上课分神,成绩肉眼可见地往下掉。
第一次月考,他从班级前十掉到三十名开外。
班主任找他谈话,他低着头不说话。爸妈打电话来问,他只说压力大。
压力确实大。但压力的来源,他谁都不能说。
这种状态持续了整个高二、高三。简砚像一只扑火的飞蛾,明知前方灼热,却控制不住翅膀的方向。
程屿什么都不知道。
他依然温和地对待这个偶尔坐在身边的同学,会在简砚忘带早餐时把自己那份分一半,会在偶尔又做同桌时偷偷给提示,会在放学后边走边唱歌给他听。
他做这些,只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温柔的人。
但简砚却把这温柔,当成了独一无二的偏爱。
高考前三个月,简砚的成绩已经跌到班级中下游。
妈妈急得在电话里哭,他红着眼眶说“我会努力的”。
可挂掉电话,翻开课本,耳边程屿偶尔传来的哼唱声,像无数只手,把他从课本上拽走。
他努力过。真的努力过。但十几岁的少年,拿什么去对抗心跳?
高考结束那天,简砚知道自己考砸了。
估完分,他看着那个数字,沉默了很久。
妈妈问他怎么样,他说可能要复读。
妈**眼泪又下来了。他不敢看,把自己关在房间里。
那天晚上,他做了一件更蠢的事。
他给程屿发了一条很长的消息。
具体写了什么,现在已经不敢细想。大概就是说,这两年他一直喜欢一个人,那个人就是他。他知道这不对,但控制不住。他不需要回应,只是想让他知道。
消息发出去,他关掉手机,把头埋进被子里。
等到第二天早上开机,程屿的回复安静地躺在对话框里。
“简砚,谢谢你的心意。但我只是把你当朋友,很好的朋友。希望你不要因为这个难过太久。”
礼貌,周全,得体。
温柔得让人想哭。
简砚盯着屏幕看了很久,然后把手机放下,起床洗了把脸。
镜子里的自己眼睛红肿,狼狈不堪。
这就是他的第一次喜欢。
没有争吵,没有狗血,甚至连一个“恶心”的评价都没有得到。程屿用他最擅长的方式——温柔——拒绝了他,然后在那个夏天彻底消失在他的生活里。
两个月后,简砚收拾行李,去了一百公里外的复读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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