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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品男人争着给我当保姆
出家人吃肉肉 著
来源:cd 主角: 老李头,林兰 时间:2026-09-03 06:02:04
小说介绍
现代言情《极品男人争着给我当保姆》是作者“出家人吃肉肉”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,老李头林兰两位主角之间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值得细细品读,主要讲述的是:我叫林兰,是个孤儿。打我记事起,我就在这个江边的村子里了。养大我的是隔壁的阿伯,他的屋檐连着我的屋檐,他的灶台养大了我的口。阿伯说,他是清早开门时在门槛上捡到我的,那时候我裹在一件半旧的青布襁褓里,哭得嗓子都哑了,嘴角还有没擦净的米汤,许是哪家实在养不起了,趁着天不亮把我搁在了这里。真是的,养不起就不要生下我啊!既然选择把我带到这个世界,又凭什么把我当作可以随时抛下的包袱?!讨厌!嗯,话说多了,回...
第1章
我叫林兰,是个孤儿。
打我记事起,我就在这个江边的村子里了。
养大我的是隔壁的阿伯,他的屋檐连着我的屋檐,他的灶台养大了我的口。
阿伯说,他是清早开门时在门槛上捡到我的,那时候我裹在一件半旧的青布襁褓里,哭得嗓子都哑了,嘴角还有没擦净的米汤,许是哪家实在养不起了,趁着天不亮把我搁在了这里。
真是的,养不起就不要生下我啊!
既然选择把我带到这个世界,又凭什么把我当作可以随时抛下的包袱?!
讨厌!
嗯,话说多了,回归正题——
他把我抱进屋,用剩下的半碗稀粥兑了温水喂我,我就这么活了下来了哟。
看吧,我就这么好养活!
阿伯自己也不宽裕,他的妻早没了,女儿去城里做工,几年才回来一趟,带些零碎铜板。
他靠着屋后两分菜地和给人浆洗衣裳过活,多添我一张嘴,日子就更紧了( •̩̩̩̩_•̩̩̩̩ )。
我记得小时候,冬天夜里冷,阿伯把他的旧棉袄拆了,掏出里头的旧棉絮,给我絮了一件小坎肩。
呜呜呜阿伯,您可真好,好得让我不知道说啥好(இωஇ )。
他自己就穿着单薄的夹衣,在灯下缝补到手指冻得通红(இωஇ )。
我那时还不懂事,只晓得偎着他睡暖和,闻着他身上皂角和陈年木箱子的气味。
我十岁那年,阿伯走了。
走得静,像是油灯里最后一缕捻子燃尽了,不声不响的。
我跪在床前,握着他的手,他的手凉得像井水,再也暖不过来......
唯一的遗憾是他的女儿,没来得及再看他一眼......
邻居们帮忙办了后事,薄薄一口杉木棺材,埋在后山坡上,朝着江面。
那天我没哭......
站在坟前看了很久......
想着阿伯总说,江上南来北往的船,总有会停在咱们这渡口的。
但他的船,再也不会靠岸了......
从此我就一个人过日子了。
屋是阿伯留下的老屋,土墙青瓦,院角一棵歪脖子枣树,每年结的枣子又小又涩,但晒干了能存到冬天煮粥。
好歹也有了些味。
我把阿伯的锄头、镰刀、扁担都擦得锃亮,像他还在时那样,一样一样摆在后屋墙角。
菜地我接着种,种些青菜萝卜、葱蒜韭菜,挑水浇园,锄草松土,都是阿伯手把手教我的。
起初我力气小,一担水挑回来洒了半桶,好可惜的˃ ˄ ˂̥̥
肩膀也压得青紫,后来慢慢就稳了,能一口气从江边挑两满桶回来,桶里的水纹都不晃。
我可真厉害٩(๑^o^๑)۶
我没上过学堂,识得的几个字还是阿伯从前教我的,他年轻时在城里富户家帮佣,跟着少爷认过一些。
我在灶房的墙上用炭条写了“米水火田”四个字,每天做饭时看一眼,提醒自己日子要精打细算。
我记性好得不得了,村里谁家有个红白喜事,我去帮忙记个账、跑个腿,人家就留我吃顿饭,或是给一把菜、几块米糕、几文钱。
我吃得不多,也从不挑,碗里的饭粒一定扒干净,这是阿伯的规矩——
她说粮食都是有灵性的,糟蹋了要遭天罚的!
况且我这条件哪有挑剔的份( •̩̩̩̩_•̩̩̩̩ )
我长得也不算矮,很高哦!但瘦兮兮的,肩膀宽哦,肤色是**头晒出来的黄褐,手指关节一点点粗大,就一点点!掌心全是被生活折磨的厚茧( •̩̩̩̩_•̩̩̩̩ )
村里人叫我“林兰”时,语气里总带着点说不清的意味——可怜我。
可怜可怜我那就给点肉吃吧( ͡° ͜ʖ ͡°)✧
好馋哦!
他们知道我的来处,也知道我的去处,不过是这间老屋、两分菜地、一亩租来的水田,年复一年地春耕秋收。
我很少去村头那棵大榕树下凑热闹,那些夫男凑在一起嗑瓜子说闲话的场合,我去了也不知道站哪里。
......尴尬(⋟﹏⋞)
我更愿意傍晚坐在自己门槛上,端着粗瓷碗喝稀粥,看远处江面上的渔火一盏一盏亮起来,心里静静的,嘴里淡淡的。
嗯,想吃肉。
要不去抓条鱼解解馋(๑ᵔ⤙ᵔ๑)
农闲时节,我会上山砍柴。
后山那片松林茂密,枯枝落了一地,我背着竹篓,天不亮就出发,露水打湿裤脚,到日头高升时就能背回满满一篓。
柴火码在后屋檐下,码得整整齐齐,像列队的兵。
耶,我真厉害ദ്ദി(˵ •̀ ᴗ - ˵ ) ✧
村里老李头路过时看见了,说:“林兰啊,你一个**,屋里没个男人,这日子过得也太清苦了。”
我笑笑不说话。
哈哈我这一张嘴就已经很难了,还要再养另一张嘴,要怎么活啊:)
哎,我知道她是好意,但我也想不出身边多一个人是什么光景。
我的日子就像我锄头下的那条垄沟,直直的,浅浅的,一眼能望到地头。
我十八岁这年,没人给我提亲。
我说不上急,也说不上不急,只是有时半夜醒了,听着屋外江风呜呜地吹,心里会空落落的。
( •̩̩̩̩_•̩̩̩̩ )
隔壁阿伯的孙女早搬去了城里,这老屋左近就剩我一个了。
我不怨谁,也不怨命,阿伯走之前拉着我的手说,林兰啊,人要自个儿立得住。
我把这句话记在心上,比任何家当都牢靠。
那天傍晚,我从水田回来,裤管卷到膝盖,小腿上沾着泥巴。
走到江边浅滩处,想洗洗脚再回家,一低头,就看见了一个超大超大的田螺!
大得稀奇!
我见过最大的田螺也不过拇指大小,这个却像三升的壶那样,青褐色的壳,纹路一圈一圈旋上去,在水里半隐半现,螺口微微张着,像在喘气。
哇˶╹ꇴ╹˶!
我蹲下来,伸手拨了拨水,它纹丝不动,像是长在淤泥里了。
我鬼使神差地把它捧了起来,沉甸甸的!
这个能吃吗?
这么大诶!
最后我还是把它带回了家。
用灶房那只空着的陶瓮,洗了两遍,装了半瓮清水,又去江边捞了一把青苔铺在瓮底,才轻轻把田螺放进去。
它在瓮底慢慢转了个圈,螺口轻轻翕动了一下,就安静了。
我把瓮摆在灶台边靠窗的位置,那里能照到午后的太阳。
那天夜里我煮了粥,就着腌萝卜吃了两碗,临睡前又去看了一眼那个田螺。
月光从窗棂斜进来,照在瓮里,水面亮晶晶的,那田螺伏在水底,青褐色的壳映出一点银白的光。
有点漂亮诶。
但这个到底能不能吃哦!
明天早起,再给它换一回清水看看吧Õ_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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