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错把深情当墨,写尽半生血泪

三明治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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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错把深情当墨,写尽半生血泪》是网络作者“三明治”创作的悬疑推理,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宋婉陆川,详情概述:三年前,我家满门被灭。母亲车祸,父亲坠楼,哥哥失踪至今。所有证据都指向京城那位不可触碰的权贵盛家。未婚妻宋婉为帮我搜集证据,深入虎穴。最终尸体被打捞出江,面目全非。从那以后,陆家大少爷死了。我隐姓埋名,以男模的身份混入盛家圈子。三年,我陪过无数酒局,跪过无数次,忍着恶心游走在各方富婆之间。只为了接近那个从不露面的盛家掌权人。直到今晚宴会,那位掌权者终于现身。可看清她脸的瞬间,我愣住了。是宋婉,我那...

来源:ygxcx   主角: 宋婉,陆川   更新: 2026-08-31 16:04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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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明治的《错把深情当墨,写尽半生血泪》小说内容丰富。在这里提供精彩章节节选:三年前,我家满门被灭。母亲车祸,父亲坠楼,哥哥失踪至今。所有证据都指向京城那位不可触碰的权贵盛家。未婚妻宋婉为帮我搜集证据,深入虎穴。最终尸体被打捞出江,面目全非。从那以后,陆家大少爷死了。我隐姓埋名,以男模的身份混入盛家圈子。三年,我陪过无数酒局,跪过无数次,忍着恶心游走在各方富婆之间。只为了接近那个从不露面的盛家掌权人。直到今晚宴会,那位掌权者终于现身。可看清她脸的瞬间,我愣住了。是宋婉,我那...

第 4 章




“羞耻心?”

我咀嚼着这三个字,眼泪突然就干了。

我看着眼前这个曾经说过“阿聿,我连你掉一根头发都会心疼”的女人。

现在,她坐在真皮沙发上,眼神像是在看一只为了骨头在泥地里打滚的流浪狗。

我缓缓抬起右手。

那是一只略显僵硬的手,小拇指和无名指向内诡异地弯曲着,指关节处有一块明显的畸形突起。

“盛婉,你还记得这只手吗?”

我把手伸到她面前,声音平静得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。

“你十二岁那年被绑架,是我用这只手砸碎了窗户,把你从火场里拖出来的。”

“后来,你喜欢听钢琴曲,我为了给你弹那首《月光》,练到手指流血。”

盛婉的目光落在我的手上,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一下,但很快又恢复了冷漠。

我没有停下,直接拉下了左侧肩膀的衣领。

锁骨下方,那朵妖艳的玫瑰刺青暴露在空气中。

我用手用力地搓洗着那块皮肤。

颜料被擦去,露出下面一道长达十公分的、深褐色的狰狞刀疤。

“这道疤,是两年前,我要偷你死对头的一份所谓‘罪证’时,被她手下砍的。”

我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看好戏的周总。

“那个手下,就是她吧?周总?”

周总的脸色僵了一下,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盛婉,干笑了两声。

“那......那只是个误会,谁知道你真那么拼命......”

我没有理她,继续解开衬衫的扣子。

在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中,我转过身,露出了满是伤痕的后背。

鞭伤、烟头烫的圆疤、甚至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利器留下的划痕。

新旧交叠,触目惊心。

“这条鞭伤,是因为我不肯陪那个女煤老板睡觉,她为了逼我说出你当年失踪的线索,把我吊在暖气管上打了一天一夜。”

“这些烟疤,是豹姐的人烫的,因为我说没钱买消息,她们说,烫一个疤,抵一万块。”

我转过身,看着盛婉那张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痕的脸。

“盛婉,你不是说我自甘堕落吗?”

“你不是说我没有羞耻心吗?”

“我这三年,像一条狗一样在你们这些权贵脚底求生存,我出卖自尊,出**体,出卖灵魂!”

我几乎是嘶吼出声,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地上。

“我图什么?图重新爬**的床?”

“我图的是给那个我深爱了十年、为了我惨死在江里的宋婉报仇!”

“可结果呢?”

我笑得眼泪四溅,像个彻头彻尾的疯子。

“结果我的未婚妻,就是那个躲在幕后,看着我被折磨取乐的**!”

包厢里死一般的寂静。

那些刚才还在嘲笑我的女老板们,此刻都纷纷撇开了视线,没人敢再多说一句话。

盛婉死死盯着我身上的伤疤,她的下颌骨紧紧绷着,垂在身侧的手指有些微微发颤。

她似乎想说什么,但还没等她开口,包厢的门再次被推开。

陆川由我爸推着轮椅,急匆匆地走了进来。

“陆聿!你又在闹什么!”

我爸一进来,看到我衣衫不整的样子,立刻尖叫起来,冲上来就要捂我的衣服。

“你还要不要脸了!大庭广众**服,你是不是真想把我们陆家的脸丢尽!”

陆川则是一脸心痛地看着我:

“阿聿,我知道你心里苦,可你也不能用这种方式逼婉姐啊。”

“你这些伤......指不定是和哪个**鬼混的时候弄的,你怎么能赖到婉姐头上呢?”

他转头看向盛婉,眼眶微红。

“婉姐,你别生阿聿的气,他就是太嫉妒我了......”

听到这句话,我爸立刻附和:

“对对对!盛总,您千万别信他的鬼话!这死小子从小就心术不正,****!”

“他就是看你们现在过得好,想讹钱!”

讹钱。

亲生父亲,用最恶毒的揣测,将我三年的血泪踩在脚下摩擦。

我看着他们一家三口和睦的画面,看着盛婉眼底那抹重新聚起的厌恶。

突然间,我觉得很累。

累到连呼吸都觉得是一种折磨。

我没有反驳,只是静静地穿好衣服,将扣子一颗颗扣好。

然后,我从口袋里掏出那个我戴了十年、即使在最落魄的时候也舍不得当掉的银色戒指。

那是宋婉十八岁那年,用她第一个月打工的钱给我买的。

“叮——”

戒指被我扔在地上,发出一声清脆的绝响。

“你们赢了。”

我轻声说道,没有再看任何人一眼,转身走出了包厢。

外面依旧在下雨。

我沿着空荡荡的街道,漫无目的地走着。

不知不觉,我走到了跨江大桥上。

三年前,**就是在这里,打捞起那具被烧得面目全非的“宋婉”。

桥下的江水奔腾咆哮,像是要吞噬一切。

冷风夹杂着雨水打在我的脸上,可我已经感觉不到冷了。

我的信仰,我的爱情,我的亲情,全都在今晚被碾成了粉末。

活着,不过是继续被他们当成笑话一样观赏。

我爬上桥栏,看着底下翻滚的江面。

彻底绝望中,我闭上眼睛,纵身跳了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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